公司治理
新公司法背景下的公司治理规则解析
课程背景: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基于新公司法较之以前变化巨大,那么,在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如何运作,诸如董事会如何建设、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取舍、国有公司的特别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三重一大制度如何运行、董监高的责任及其风险管理,等等,都是必须马上解决的问题。为了满足客户对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的需求,
北京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营研修班8月23-24日课程表
8月23日 《人工智能趋势下企业变革与机遇》黄洁☆中关村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中国信息协会数字经济专委员会专家8月24日《企业投融资与资产配置》冯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新经济杂志副主编
董事会对经营层与监事会的管理与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对现代企业和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董事和监事是完善公司治理建设最主要的实践者,有效提高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管理与监督水和实务能力。
公司治理与三会运用及风险防范
国家国资国企改革纲领性方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国资改革提出混合所有制和国企分类管理、分类改革,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一个市场说了算、资本说了算、董事会说了算的机制,从而让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组织,因此,建立一个规范、高效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就尤为重要。
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构建
课程背景: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企改革大致经历为经营管理方式改革、企业制度改革、国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改革四个阶段。1978-1998年,国企改革初期主要针对经营管理和经营制度进行改革,采用放权让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方式激活生产效率;1999-2012年为国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时期,期间国资委设立,国企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
“十五五”国有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
课程背景:在“十五五” 规划实施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承载主体,正面临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深刻变革。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对企业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新《公司法》的修订落地,在监事会设置、股东权利保护、董监高责任强化等方面带来系统性变革,迫切需要国有企业重构治理框架以适应法治新规。与此同时,央企考核体系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