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董事会对经营层与监事会的管理与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对现代企业和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董事和监事是完善公司治理建设最主要的实践者,有效提高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管理与监督水和实务能力。

北京大学公司治理与资本运营研修班3月8-9日开课

3月8-9日《资本市场与创业融资》刘健钧☆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私募股权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学院特聘教授☆曾任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处长、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市场监管二部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课程纲要:一、法人治理一般性十大失控1、战略转型失控(转型、创新等)2、重大决策失控(违反程序不合规)3、运营风险失控(五大风险)4、项目公司失控(利润流失)5、管理流程失控(80多个风险点)6、高管权力失控(高管腐败)7、内耗失控(公司内耗裂变)8、财务管理失控(财务危机、恶化)9、核心人员离职失控(人事地震)10、僵化停滞失控(僵化与活力不足)二、我们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困惑1、公司治理治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