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张勇

张勇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学士,英国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员。在南开大学长期从事公司法、合同法、国际贸易法、投资法、国际仲裁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出版有《商业心经》

公司治理及股权激励

定位:上市公司、新三板及非上市公司总裁价值:解决企业高管没有归属感,打造企业命运共同体;让公司更规范,减少公司风险第一章为什么要开展公司治理1.1公司治理不规范的八大风险1.2新三板及A股对拟上市公司治理的十二项要求1.3公司顶层设计对公司治理的五项要求第二章如何理解公司2.1现金流视角下的公司2.2产业视角下的公司2.3资本视角下的公司2.4六大权

刘国镔

刘国镔老师简介实战型股权问题专家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曾担任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专职咨询(培训)师,有近二十年企业管理、法律风险管理、执业律师工作经历。“清盘式”股权优化系统、“增幅同步”企业股权激励系统、“五位一体”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系统创始人,美国科尔曼研究集团专家顾问团成员,中国EDP教育联盟、北大、清华MBA、EMBA、总裁班特聘讲师,多个大、中型民营企业董事

裴国忠

裴国忠财税战略融合专家【专业资质】✦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 财税实践辅导专家✦ 经营实践辅导专家✦ 3家上市公司全周期财务战略操盘手✦ 20+行业财务模型设计专家✦ 曾任职于港股、深股等多家上市公司;✦ 青岛培训师联合会副秘书长、理事;✦青岛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校外导师;✦ 计算机二级证书【实战经验】● 深耕上市公司战略财务管理及风险管控领域,

马翌

马翌老师 工程法律实战专家现TOP5地产公司区域法务负责人原上海建工所属子公司法务负责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马老师10余年标杆施工企业法务工作经历;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及丰富的实务经验;曾多次参与施工企业相关立法活动。任职期间:马老师长期植根于项目建设施工,对接项目存在多业态、跨地区、疑难复杂等特点。马翌老师有十余年工程项目法律风险管控经历,曾为高端住宅、商业综合体、

董事会对经营层与监事会的管理与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把“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全面深化改革对现代企业和公司治理提出的新要求。董事和监事是完善公司治理建设最主要的实践者,有效提高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管理与监督水和实务能力。

《新公司法下国有公司治理与合规》

郑明龙老师主讲。很多企业看似完成了制度修订,却存在党组织与法人治理机构权责边界模糊、合规管理与业务运营脱节、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等问题,不仅无法满足监管要求,更暗藏国资流失、决策失范的法律风险。本课程结合新《公司法》立法精神与国央企实操案例,精准拆解国有公司治理的核心变化与合规硬性要求,厘清权责边界、梳理实操流程、破解落地难点,帮助国央企真正实现治理规范化、合规体系化,筑牢国资安全防线。

恪尽职守-公司“董监高”合规履职与风险防控

“董监高”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成员,其依法合规履职是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公司“董监高”与公司核心利益紧密相连,如何更好履行对公司忠实勤勉义务,杜绝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给公司治理带来新课题。完善公司“董监高”方面治理缺陷,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人才建设和战略执行意义重大。对国有公司而言,还面临特殊挑战。比如:“董监高”责任和义务加强,内部决策风险加大。

国企公司治理及董监事履职能力提升

随着国企改革的步伐加快,国资委2006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简称”国资委101号文“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管控经营管理活动当中的各种风险,新公司法也已颁布并提出新的要求。

新公司法背景下的公司治理规则解析

课程背景: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基于新公司法较之以前变化巨大,那么,在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如何运作,诸如董事会如何建设、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取舍、国有公司的特别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三重一大制度如何运行、董监高的责任及其风险管理,等等,都是必须马上解决的问题。为了满足客户对公司治理理论与实践的需求,
🤖 AI智能客服
你好!我是AI智能客服 👋
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