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劳动市场的不断变化,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企业不仅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处理复杂的劳动纠纷和关系管理,以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劳动法规的复杂性和企业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许多企业常常陷入劳动用工风险的泥沼,导致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本课程旨在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劳动用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策略。课程主讲王山老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将深入分析企业劳动用工的六大风险区,并通过具体案例的解析,使学员能够直观理解并掌握风险防范的要点。
本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的前期准备、试用期管理、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范、劳动合同履行的注意事项、劳务合同解除的合法程序以及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性等方面。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将能够:
掌握劳动用工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违法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学会如何规范试用期管理,避免试用期纠纷;
了解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和风险点;
掌握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范操作,避免连带责任;
学会制定完善的劳动合同履行和休假制度,确保员工权益;
了解劳务合同解除的合法程序,减少劳动纠纷;
提升企业民主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劳动市场环境下,本课程将为企业提供一份实用的风险防范指南,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劳动用工风险,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障。
大纲
一、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的前期准备
案例一:(2016)沪02民终3381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诉吴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重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招聘。
自用工之日起不超过一个月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
企业决定聘用劳动者前,应通过合法渠道调查、核实劳动者个人资料的真实性。
建立健全的企业用工规章制度
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企业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加强法律意识,注意归档工作,保存证据。
试用期的“迷雾区”
试用期的法定约定形式;
案例二:(2016)沪02民终4682号上海臻厨食品有限公司诉陶某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件
试用期口头约定或签订单独试用期合同的法律效力及法律责任
案例三:(2017)苏06民终2118号南通安洲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宋某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件
案例四:(2017)苏0508民初2713号苏州诺恒小雅旅游规划有限公司诉张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案件
试用期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实操
在试用期内是基础,合法成立的试用期是必要。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录用条件与劳动者应聘的岗位相关,录用条件应当公示或向劳动者告知。
用人单位应当有证据且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届满之日或之前应当由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
案例五:(2014)苏中民终第3908号吴某诉苏州万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件
事实劳动关系的“警戒区”
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律条件
事实劳动关系中对于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是重点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下的应对方法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17)苏0509民初6708号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实操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雷区”
劳务派遣工的适用范围
案例六:(2016)渝0107民初20645号建兴永生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诉黄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案件
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范围
案例七:(2014)苏审二民申字第01634号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徐某与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徐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案件
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承担
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依据
劳动合同履行的“深水区”
奖金制度的明确
绩效奖金
年终奖
制定完善的工资发放制度
对本公司的工作岗位进行初建分析,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与人员数是基础。
建立科学、系统的岗位评判机制,岗位考核和工资待遇挂钩。
坚持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确定薪酬结构。
制定过程合法合规。
休假制度免“涉水”
年休假制度
如何应对员工“泡病假”
劳务合同解除的“重灾区”
协商解除的注意事项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的常见法律问题及案例分析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的法律依据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的举证责任
案例七: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第18号-中兴通讯(杭州)有限责任公司诉王鹏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法律规定
企业民主管理的“战略区”
案例八:(2015)苏中民终字第00733号郭某某诉耐世特汽车系统(苏州)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二审案件
结语——风险无处不在,如何有效防范
其他高频劳动风险
企业高管离职
劳动社保缴纳
经济性裁员
女职工劳动保护
涉外用工
用工风险发生后的应对
授课老师
王山 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
常驻地:济南
邀请老师授课:13439064501 陈助理

